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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元年(1912年),金山成立军政分府,隶江苏省。民国三年(1914年),设沪海道于上海,金山隶沪海道。
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沪海道,隶江苏省。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金山区属江苏省第四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管辖。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隶江苏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1月5日,日军在金山卫登陆,县城沦陷。金山县政府流亡于江浙边境,隶江苏省江南行署。日军组织“金山区维持会”。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成立伪县府,隶汪伪国民府辖下江苏省。民国三十一年至三十二年(1942年至1943年),日伪“清乡”,金山县政府改为金山县特区公署,由驻嘉兴日军控制。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金山县仍隶江苏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5月13日,金山区解放。1949年5月15日,成立金山县人民府,隶江苏省。1958年3月,松江专区撤销,金山县改隶苏州专区;1958年11月,金山县划归上海市。
1966年10月,松江县山阳、漕泾、朱行、亭新、枫围5个公社,枫泾、亭林两个镇以及张泽公社部分划归金山县。漕泾公社3个大队(黄沙、花园、南迎龙划归奉贤县。金山县泖港公社划归松江县。
1997年,金山撤县建区,成立金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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