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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安置费用问题-区领导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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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4 13:29:29|来自: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r2000 于 2021-12-24 13:31 编辑

对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6-8-012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广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出台农村非保留点农房解危政策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开展时长由至2022年调整为至2025年,延长覆盖至“十四五”期间。截至2020年,金山区已完成农户相对集中居住签约6221户,其中上楼4701户、平移1316户,宅基地退出204户。2021年还将完成1800户农户签约,其中上楼685户、平移935户、宅基地退出180户。我区为做好“十四五”期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已于一季度启动金山区“十四五”期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计划制定工作,要求各镇(金山工业区)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危旧房普查工作,再次排摸乡村底数,根据农村现状,优化工作方案,制定“十四五”推进计划,优先解决重点区域农户和危旧房群体的需求,切实缓解危旧房安全隐患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结合各镇(金山工业区)实际情况、“十四五”工作计划和区级财力,统筹制定金山区“十四五”期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计划。

二、有序推进平移建房跨村安置工作根据金山区村庄布局规划,我区平移建房安置点共规划76个,其中朱泾镇5个。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各镇(金山工业区)启动的平移建房安置点中,均有考虑跨村安置点。代表提到的朱泾镇温河村也有1处平移建房安置规划点,但由于涉及河道规划蓝线,项目可行性较低,因此该村签约平移的农户计划安置于牡丹村平移建房点。朱泾镇后续将根据平移签约情况,持续做好平移农户跨村安置工作。

三、加快推进农村房屋翻建修缮政策由于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年度签约指标有限,为解决我区危旧房安全隐患问题,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正在研究制定农村房屋翻建修缮政策。保留区内农户,符合建房身份的允许其翻建房屋;不符合建房身份的,推荐其修缮或者参与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非保留区内农户优先考虑参加农民集中居住,同时按照各镇(金山工业区)“十四五”工作计划,对近期不计划搬迁、农户数量较大的区域,在区农业农村委农村房屋翻建修缮政策出台后,允许农户进行房屋修缮。

四、资金支持情况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安置方式分为进城镇上楼安置、平移建房安置和宅基地有偿退出,项目资金采取区镇两级包干制。上楼方式区级包干费用为180万元/户(包含市级资金56万元/户),超出包干费用的部分由各镇(金山工业区)承担。按照目前动迁安置房约10000元/平方米的建设成本,户均18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基本可以实现资金平衡。平移方式区级包干费用为45万元/户(包含市级资金15万元/户),超出包干费用的部分由各镇(金山工业区)承担,主要用于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各镇(金山工业区)配套设施建设成本根据不同平移点条件,费用约40-70万元/户不等。市发改委2月2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本市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用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项目红线外配套建设费用不再由项目方出资,将有效减低配套建设成本。同时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分别持有资金支持政策,各镇(金山工业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向上争取,整合各条线资源,统筹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点建设工作。感谢您对金山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区领导-王益洋
202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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