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载货被交警处罚后,司机孙某竟向高架中央道路上抛撒了整整一盒螺丝钉,导致逸仙路高架在早高峰期间出现了一个多小时的拥堵。近日,经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孙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今年3月21日清晨,市民王先生像往常一样开车送女儿上课。当行驶到逸仙路高架大柏树立交时,他发现前方出现了异常的拥堵,一名中年男子站在道路中间,向周边车道抛撒不明物体。王先生下车查看,发现该男子抛撒的是大小不一的螺丝钉,数量约有几百枚。因为女儿上学快要迟到,王先生选择驾车缓慢前行,小心翼翼地驶过这一段“钉子路”。在他身后,逸仙路高架已经出现了严重拥堵。
孙某站在路中央向四周抛撒螺丝钉 据孙某到案后交代,去年年底他就因违规载货被交警处罚。案发当天,他又一次驾驶着装满家具的小客车驶上逸仙路高架,再次被同一位交警拦下,被罚款200元。孙某向交警求情被拒绝后,便不肯在罚单上签字。越想越气的他,回身从车内拿出一盒用于安装橱柜的螺丝钉,站在车流中向逸仙路高架曲阳路方向、中环路高架方向共计4条车道抛撒。在交警劝阻后,他又向有车辆行驶的曲阳路方向车道抛出一块橱柜隔板。 孙某抛撒螺丝钉和橱柜隔板的行为造成事发路段近一个小时的拥堵,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所幸因途经车辆车主、民警以及清障车及时合力清除了路面上的螺丝钉,才未因此引发交通事故。 虹口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孙某向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的高架路面抛撒螺丝钉及隔板的行为,足以导致车辆追尾、倾覆等严重后果。且事发路段处于城市高架快速路,一旦发生上述情形,可能还会波及相应辅路上车辆、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认定孙某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已产生紧迫危险,于是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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