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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西安轨交7人被处理,保安是否违法也有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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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 15:44:28|来自: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injscn 于 2021-9-2 15:48 编辑

这两天,发生在西安地铁上的一幕持续引发热议
事件中一女子疑似与他人发生争执后被保安粗暴地拖出地铁致使该女子衣服被扯坏

随着舆论不断发酵8月31日,地铁方发布情况说明9月1日,警方、妇联等先后介入调查(回顾)
尽管有了多方表态但争议并未平息“西安地铁回应女乘客被保安拖拽”的微博话题阅读量更是超过了13亿




  • 有网友质疑,“两个人发生争执,不同时叫两个人下去协同解决,只叫女孩一个人下去?”“为啥在衣服已经扯破的情况下还在拖拽?”


  •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真有严重问题,也应该是报警处理。保安粗暴的行为,超越了自己的权限。”




刚刚,西安发布处理通报:西安轨交7人被处理
保安员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对其停职
8月30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发生后,西安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其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本文综合自:央视新闻、澎湃新闻、新浪微博等
微信编辑: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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