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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此前曾发布通告称,无故未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要收回历次核酸检测费用并由公安部门进行训诫、对不配合补缴历次检测费用或两次以上未参加核酸检测的,除补缴历次检测费用外,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核酸检测是非常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市民无疑应积极参与,做到应检尽检。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只是,既有法可依,四平市又何必在法规之外再“加码”?执法者的权力是国家赋予的,而国家权力归根结底又是人民利益的体现。当前,四平市已对470人收回核酸检测费用,“加码”处罚带来的“收益”并不小。正如网友所疑虑的,“谁给你们收费的权力”?社区是否有强制居民补缴核酸检测费用的权力?补缴费用去向何处?社区收了钱又为何不出示收据?显然,一个个问号还有待拉直。
作为居民理应服从抗疫大局,自觉遵守防疫规定,落实好相关措施。但是,也应看到,居民会有无心之失,也可能存在“解封后不必再测核酸”的误解,对此,相关部门是不是可以更智慧地采取一些更有效、更易于接受的办法来引导,而不能“一罚了之”。
防疫要“硬核”,但不能“硬来”。防疫政策不能层层加码。疫情之下,地方和基层防疫政策应当严格,但更要“严”之有理、“严”之有度,不能因为怕麻烦、急于落实,就一味强硬而失去了应有的温情。要知道,层层加码、走极端,只会寒了人心,好心也未必能办好事。(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胡辉)
按:政策是“硬核”,执行不“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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