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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规范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8日联合发布了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规范》(DB33/T 310009-2021、DB31/T 310009-2021、DB32/T 310009-2021),于2021年8月8日正式实施。这是长三角首个轨道交通相关的统一标准,有利于提升市域(郊)铁路运营服务质量,助力“轨道上的长三角”建设,助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市域(郊)铁路,指的是连接都市圈中心城市城区和周边城镇组团,为通勤客流提供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运输服务的轨道交通系统。据介绍,市域(郊)铁路主要布局在经济发达、人口聚集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联通城区与郊区及周边城镇组团,采取灵活编组、高密度、公交化的运输组织方式,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快速通达出行需求。
作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中“一网”的市域(郊)铁路,具有“长距离、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一体化”的技术特点,其客运服务难以套用现有的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而此次实施的标准,则规定了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的总体要求以及从业人员、服务设施、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服务环境、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填补了我国市域(郊)铁路标准体系中客运服务方面的空白。
同时,与乘客乘车体验密切相关的多样化支付方式、全天运营时间、单程通行时间、发车间隔、正点率、列车拥挤度、有效乘客投诉回复率、服务设施的布置与运行、换乘衔接、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社会监督等问题也都作了明确。如全天运营时间不宜少于14个小时,单程通行时间不宜超过60分钟;新建线路高峰时段列车运行的最小间隔不宜大于10分钟;平峰时段列车运行的最小间隔不宜大于30min;利用既有国铁线的线路高峰时段列车运行的最小间隔不宜大于30分钟等。
该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主导,会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共同提出,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长三角地区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科研院所: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南京理工大学、宁波市城际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起草,充分总结国内已运营市域(郊)铁路的客运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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